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对《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灰窑 石炭窑产业园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概况及相关图纸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职工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 2025年8月19日—2025年9月14日
公示方式: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站红山农场
附件:《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灰窑 石炭窑产业园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概况及相关图纸
备注:公示期内,对以上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相关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将对合理化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公示期结束后将不予受理。反馈材料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等。
联系电话:15809025030
邮箱:4126850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