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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师新星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关于 “七夕”预约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公告

师市各位婚姻登记当事人:

8月10日是农历七月七日七夕节,恰逢星期六,为满足广大青年结婚登记需求,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十三师新星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七夕”当天实行电话预约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预约办理时间

8月5日至8月9日上班时间(10:00-18:00)进行电话预约,8月10日(周六)10:00—13:00统一办理。

二、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点:十三师新星市教导旅路304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1室婚姻登记点

联系电话:0902-2301915

3、 结婚登记条件

1.双方自愿结婚;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一方户口所在地属于十三师新星市辖区或一方户口所在地属于兵团辖区(须持有十三师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

4.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5.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四、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证件材料

1.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双方户口簿(体现本人实际婚姻状况)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证件照片

4.军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等

5.再婚当事人需携带本人的离婚证件(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生效的判决书)、丧偶的请携带宣告死亡的生效法律文书或火化证或因死亡注销户口的证明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

五、注意事项

1.“七夕”当天只办理结婚登记业务(不开展补领、补办结婚证及离婚登记业务)。

2.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证件号码必须一致。

3.集体户口需携带本人户口卡原件和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

4.曾有婚史的须将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变更为“离婚”或“丧偶”。

第十三师新星市民政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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