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关于印发<兵团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以下七个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火箭农场城南供热、给水管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2.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二道湖工业园应急调峰储配总站至新星市门站输气管道(二期)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3.第十三师新星市EOD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第三批次)红星一场中水续建配套项目(临时驻地)复垦报告表;
4.新疆新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水家园公寓小区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5.第十三师新星市--哈密市公路项目(施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6.新疆新星豫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高纯石英砂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7.第十三师煤矿瓦斯治理项目(勘探)(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经过专家审查、审查结果公示等程序,上述七个《方案》均通过评审,现予公告。
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