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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选新星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关于补选新星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51223日新星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等法律有关规定,新星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在淖毛湖农场第一选区补选1名新星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选举日定于2026119日。补选代表具体事宜由相关选区依法依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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