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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告的公示(2025年第27期)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第10期)的公告,涉及本辖区1餐饮服务经营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山农场第二学校)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1121日,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山农场第二学校使用的留样盒进行监督抽检,2025123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报告载明: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5123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2025B-J-SP15164)及《检验报告》(No2025B-J-SP15164),当事人现场签字确认,并表示不申请复检。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留样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十三师市监责改〔202558号)及《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处罚决定书》(十三师市监当罚〔202580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检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留样盒的行为,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10.1的要求做好清洗消毒工作,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该店当事人已于2025123日提交整改报告,按照要求开展原因排查并进行整改,原因分析:“1.洗消操作流程执行不严;2.员工培训与意识有待加强。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优化洗消流程;2.维修和更新设备;3.加强员工培训。,目前已整改到位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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