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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安能源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新疆汇安能源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拟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新疆汇安能源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https://share.weiyun.com/38uVrLNz

新疆汇安能源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https://share.weiyun.com/tXA5Mo4v




新疆汇安能源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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