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十三师新星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工作要求,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序号41)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生活垃圾处置管理不力。师市建立了“连收集、团转运、师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制度,但督查发现,部分团场生活垃圾存在利用荒地进行填埋或堆放现象,以及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不及时的情况。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
严格执行“连收集、团转运、师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制度,生活垃圾处置率达到100%。
四、整改措施:
(一)按照“连收集、团转运、师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制度,每年定期对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利用荒地进行填埋生活垃圾违法行为。
(二)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优化生活垃圾收集路线规划工作,确保每个区域都有足够的收集点,并安排合理的收集时间,提升收集效率。同时配备增加转运车辆和人员,确保生活垃圾及时转运处理。
(三)强化制度执行,2025年6月底前,制定完成生活垃圾转运制度,确保生活垃圾转运工作有序进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建立常态化的监管机制,涉嫌严重违法的依法予以查处。
五、完成情况
(一)强化日常监管,压实主体责任。增加设立连队生活垃圾转运收集点27个,严格对标“连收集、团转运、师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要求,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由师市住建局牵头,按季度对师市各城镇、连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全流程开展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计开展检查40余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收集设施不齐全、转运不及时、台账不规范等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并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完成后组织专人开展复核验收,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优化转运体系,提升保障能力。主动对接各团场、大佳物业服务企业,组建专项工作专班,深入各连队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摸清生活垃圾产生量、收集点位分布、现有转运路线等基础情况。在此基础上,对生活垃圾收集路线及收集点位进行科学优化调整,绘制形成8份团场连队生活垃圾收集点及收转运路线规划图,实现收集点位全覆盖、转运路线最优化。同时,进一步强化对生活垃圾转运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查处偷排漏排、随意倾倒、违规转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
(三)健全制度体系,夯实长效基础。坚持“标本兼治”原则,牵头起草相关制度文件,经师市党委、师市审议通过后,以师市名义印发《第十三师新星市城市综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师市办公室名义印发《第十三师新星市城市综合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均将生活垃圾转运管理作为重点内容,系统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规范转运、监督考核等全链条管理制度,连队生活垃圾收转运工作参照《管理办法》执行;同时,参照《实施方案》中新星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结合连队实际情况,制定连队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初步考核细则,将考核结果与相关单位绩效评价挂钩,以考核促提升,推动形成“制度化管控、精细化管理、常态化推进”的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经师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星一场、红星二场红星四场、黄田农场、火箭农场、柳树泉农场、淖毛湖农场验收后,确认反馈意见任务整改完成。
公示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2-2501080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2-2352166
第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