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十三师新星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师党办发〔2024〕13号)要求,师市水利局承担的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任务第15项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园区部分企业存在超计划用水而未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企业合理用水,哈密屹利煤化工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2023年超审批计划用水39.16万立方米。
二、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完善计划用水管理制度,采用新技术加强日常监测和提醒,提高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整改措施
(一)按照《十三师新星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对各企业依法开展计划用水管理工作。
(二)2025年10月底前,对园区内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企业开展远传智能水表更换工作,对用水企业用水做到适时监测并及时提醒。
(三)2025年10月底前,师市发改委核定园区水厂、污水处理厂新鲜水和再生水供水价格,会同师市水利局明确工业园区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通过价格杠杆倒逼水资源高效利用和再生水循环利用。
五、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一完成情况:各工业企业按照师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上报了2025年度用水计划,师市水利局依据国家、自治区颁布的用水定额以及近三年实际用水量等,核定下达了各工业企业的年度用水计划。
整改措施二完成情况:师市水利局对各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建立了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对各工业企业用水情况开展了适时监测并及时提醒,建立了年度用水计划执行情况台账。师水务公司对5家重点工业企业更换安装了远传智能水表,实现重点用水户在线计量;编制了智慧水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工业计量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于2025年12月26日发布了招标公告。
整改措施三完成情况:师市发改委完成了《第十三师新星市工业园区工业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和《第十三师新星市污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师市于2025年4月印发了《第十三师新星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实施办法》。
2025年12月,师市水利局组织开展整改工作自行验收。通过现场核查、审阅整改台账资料,各项整改措施均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全面完成,顺利通过单位自行验收。12月28日,师市水利局向师市党委生态环境委员会报送《关于申请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5)验收的请示》,提请复核验收。2026年2月3日,师市党委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现场复核并组织召开验收会议,3项整改措施全部完成,符合验收标准,通过验收评估。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3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2-2565427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2-2352166
第十三师新星市水利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