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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水利局关于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15项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根据《第十三师新星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师党办发〔202413要求,师市水利局承担的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任务第15项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园区部分企业存在超计划用水而未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企业合理用水,哈密屹利煤化工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2023年超审批计划用水39.16万立方米。

二、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完善计划用水管理制度,采用新技术强日常监测和提醒,提高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整改措施

(一)按照《十三师新星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对各企业依法开展计划用水管理工作。

(二)202510月底前,对园区内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企业开展远传智能水表更换工作,对用水企业用水做到适时监测并及时提醒。

(三)202510月底前,师市发改委核定园区水厂、污水处理厂新鲜水和再生水供水价格,会同师市水利局明确工业园区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通过价格杠杆倒逼水资源高效利用和再生水循环利用。

五、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一完成情况:各工业企业按照师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上报了2025年度用水计划,师市水利局依据国家、自治区颁布的用水定额以及近三年实际用水量等,核定下达了各工业企业的年度用水计划。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师市水利局对各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建立了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对各工业企业用水情况开展了适时监测并及时提醒,建立了年度用水计划执行情况台账。师水务公司对5家重点工业企业更换安装了远传智能水表,实现重点用水户在线计量;编制了智慧水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工业计量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于20251226日发布了招标公告

整改措施三完成情况:师市发改委完成了《第十三师新星市工业园区工业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和《第十三师新星市污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师市20254月印发了《第十三师新星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实施办法》

202512月,师市水利局组织开展整改工作自行验收。通过现场核查、审阅整改台账资料,各项整改措施均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全面完成,顺利通过单位自行验收。1228日,师市水利局向师市党委生态环境委员会报送《关于申请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5)验收的请示》,提请复核验收。202623日,师市党委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现场复核并组织召开验收会议,3项整改措施全部完成,符合验收标准,通过验收评估。

公示时间:2026312日至325日,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2-2565427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2-2352166

 

 

第十三师新星市水利局

                                                               202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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