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淖毛湖农场组织编制了《淖毛湖农场大石头城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简称“《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对《规划》草案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职工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7日-2026年5月17日(为期30天)
公示方式:第十三师新星市门户网站
公示期内,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沟通,请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加盖公章。
联系单位: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城镇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
联系地址: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
联系电话:0902-6725112
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兵地融合工作创新发展,2024年11月,淖毛湖农场与伊吾县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哈密市伊吾县人民政府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新时代兵地深度融合发展框架协议》,明确将位于伊吾县大石头村部分区域划转淖毛湖农场,用于团场驻地搬迁。为完善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科学指导大石头城片区建设,全面开展淖毛湖农场大石头城片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二、项目区位与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位于伊吾县县城东侧,原属吐葫芦乡,现为淖毛湖农场飞地,距淖毛湖农场约70km,距伊吾县人民政府1.3km。
近期规划范围东至大石头村、西沿片区内冲积扇东侧边界、南至东天山、北至伊吾河,面积40.12公顷;远期规划范围东至拜其尔村、西沿片区内冲积扇东侧边界、南至东天山、北至伊吾河-大石头路沿线,面积99.98公顷。
三、功能定位
大石头城片区作为淖毛湖农场的南部飞地新城,落实淖毛湖农场定位定向,立足区位优势与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实现淖毛湖农场镇区空间拓展与功能转移,联动周边生态景观资源,集合居住康养、综合服务、休闲文旅等功能,建设:
兵地融合发展示范片区
宜居宜养活力未来社区
河畔山地生态文旅小镇
四、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两心一轴、一环一带、一区四组团”的空间结构。
“两心”指近期依托规划行政中心、兵地融合商业街形成的综合服务核心,远期依托医院、养老中心、公园绿地形成的服务康养核心。
“一轴”指沿横一路,沟通规划范围内两大服务核心,外联伊吾县县城及拜其尔村,打造的城市综合发展轴。
“一环”指沿规划环路,串联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学校、医院、养老中心、兵地融合商业街等公共节点的城市活力环。
“一区”指依托中心公园、兵地融合商业街、行政中心、文化中心等公共建筑及绿地打造的城市综合服务片区。
“四组团”指北部河畔康养组团、西部山谷康养组团、东部低密度住区组团和南部未来社区组团。
五、用地布局
规划范围近期规划总用地面积40.12公顷,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8.52公顷,占比46.17%,以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主。
远期规划总用地面积99.98公顷,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3.24公顷,占比63.26%,以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为主。
附件:
1. 区位图/wcm.files/upload/CMS13s/202604/2026041707280138702.jpg
2. 空间结构规划图/wcm.files/upload/CMS13s/202604/2026041707280217899.jpg
3. 国土空间用地规划图/wcm.files/upload/CMS13s/202604/202604170728027655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