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师市党委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决铲除民政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整治行业乱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民政领域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养老服务领域:黑恶势力违规垄断养老服务市场、强行承揽养老服务项目、恶意排挤正规养老服务机构,扰乱行业正常经营秩序;无证无照违规运营 “黑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虚假宣传;养老机构及从业人员存在欺老虐老、殴打体罚、侮辱虐待老年人,敲诈勒索老年人财物、限制老年人人身自由等涉黑涉恶及违法行为;不法分子以预售养老床位、办理养老会员卡等名义实施非法集资、集资诈骗;违规侵占养老机构资产,弄虚作假套取骗取养老专项补贴资金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社会救助领域:黑恶势力及不法人员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各类惠民救助资金;黑恶势力干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发放全流程,胁迫违规审批认定救助对象,协助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不法团伙操控不符合救助条件人员,线上线下刻意制造虚假困难假象,借机实施负面舆情敲诈等违法犯罪线索。
(三)社会组织领域:未经民政部门合法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各类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已登记社会组织胁迫企业强制入会、违规收取高额会费、强制收取赞助费用,开展非法集资、行业垄断、限制市场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协会、商会假借行业组织名义欺压商户、哄抬物价、操控市场,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四)殡葬服务领域:殡葬中介、“黑殡葬”团伙欺行霸市、垄断尸源,通过暴力、威胁及软暴力手段,强制售卖殡葬用品,捆绑推销天价骨灰盒、寿衣及封建迷信法事服务;为争抢尸源实施暴力冲突、侮辱尸体,非法买卖尸体、人体器官及组织,违规开具、伪造火化证明;私自改装车辆,以免费接送、惠民套餐为诱饵非法运输遗体;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土地,私搭乱建墓地、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借殡葬服务聚众开展封建迷信活动、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群众;黑恶势力插手干预殡仪馆、公墓等正规殡葬机构运营,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扰乱殡葬服务行业正常秩序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婚介服务领域:犯罪团伙非法控制婚介机构,组建固定作恶团伙,依托婚恋中介服务,雇佣职业“婚托”、虚构优质婚恋资源,针对大龄单身群体,以见面费、诚意金、保证金、会员升级费、情感咨询费等名目连环收费实施婚恋诈骗,对提出退费诉求人员采取骚扰、威胁等软暴力手段,以及借婚恋实施“杀猪盘”诈骗;婚介机构设置霸王条款、恶意克扣服务费、拒不依规退费,诱导消费者私域转账规避监管,收取大额预付费后卷款跑路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婚介机构虚假宣传“包脱单”、编造虚假相亲案例、夸大服务效果误导消费者,违规泄露征婚人员个人隐私;行业管理人员、公职人员收受好处、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包庇纵容违规婚介机构,为行业乱象充当“保护伞”;线上婚恋平台无证违规经营、非法买卖征婚人员个人信息、借婚介服务变相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线索。
(六)公益慈善领域:黑恶势力操控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机构,在行业内部拉帮结派、操控机构运营;相关人员及不法团伙截留、挪用、私分、侵占各类慈善捐赠款物,在物资采购、公益项目实施、善款管理使用等环节串通勾结、利益输送、谋取私利等违法犯罪线索。
(七)特殊群体领域:不法团伙针对残疾人、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商圈、车站、桥洞、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通过拐骗、收买、胁迫、利诱等方式组织职业乞讨实施规模化牟利;团伙通过打骂、非法拘禁、断绝饮食等暴力及软暴力手段,控制流浪乞讨人员,侵占乞讨收益;不法人员收买、胁迫流浪儿童、辍学少年、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教唆、指使上述人员实施扒窃、入室盗窃、抢夺财物、碰瓷讹诈,甚至暴力伤人等违法犯罪线索。
(八)区划地名领域:相关人员在行政区域界线争议地段聚众闹事、持械斗殴伤人,抢夺、损毁国家、集体及个人财产;通过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干预行政区域界线日常管理,恶意损毁、擅自移动界桩及各类区域界线标识标志物等违法犯罪线索。
(九)其他方面:民政领域上述范围之外的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以及公职人员、行业从业者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规履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相关问题线索。
二、举报渠道
(一)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登录举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全国扫黑办即实时受理;
(二)师市政法系统举报渠道
1.第十三师新星市党委政法委
举报电话:0902-2500265
邮寄地址:第十三师新星市五星大道123号
邮编:839000
邮箱:1802916983@qq.com
2.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902-2502609
邮寄地址:第十三师新星市支边东路292号
邮编:839000
(三)师市民政局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902-2301927
邮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星市黄田农场教导旅东路304号第十三师新星市民政局
邮编:839000
举报邮箱:sssmzjshsw@163.com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尽可能详细,包括被举报人姓名(绰号)、户籍地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以及物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鼓励实名举报,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核查单位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第十三师新星市民政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