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十三师困难家庭大学生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师办发〔2016〕233号)相关规定,2026—2027学年第十三师新星市低保家庭大学生拟资助对象经社区(连队)初审、团场复核、师市民政局复审。
2026—2027学年拟资助低保家庭大学生共计30人,资助资金由师市慈善总会保障。其中:疆内应届大学生7人,资助标准10000元/人/年;疆外应届大学生1人,资助标准4000元/人/年;疆内历届大学生22人,救助标准5000元/人/年。
现将2026—2027学年第十三师新星市低保家庭大学生拟资助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第十三师新星市民政局或第十三师新星市慈善总会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0日—9月25日。
监督电话:0902—2565671
附件:2026—2027学年第十三师新星市低保家庭大学生拟资助名单
第十三师新星市民政局 第十三师新星市慈善总会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