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对“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6-2035年)”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规划的名称和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6-2035年)
规划规模: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形成“一区四园”,四园分别指:淖毛湖工业园、红山产业园、石灰窑产业园和石炭窑产业园。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总面积2120.43公顷。其中,淖毛湖工业园规划面积636.86公顷、红山产业园规划面积999.8公顷、石灰窑产业园规划面积79.33公顷、石炭窑产业园规划面积404.44公顷。
规划期限:2026-2035年
二、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城镇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
联系人:于冰洋
联系电话:15209026692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编制单位名称:乌鲁木齐恒达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琦琦
(2)联系电话:15739585446
(3)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257号有色金鑫花园三期3单元7层703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评工作程序
接受规划环评委托┅┅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交流┅┅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报批(环保部门)
(二)主要工作内容
查明开发区现有的环境问题,分析开发区开发环境资源制约因素,结合开发区的环境特征,客观、公正、科学分析开发区的环境承载力,重点就水资源承载、环境容量等进行认真分析;提出适合开发区特点的污染防治措施,促进开发区的发展建设,提高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对方案合理性进行综合论证,并提出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调整建议和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根据您所掌握的情况,开发区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影响有哪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影响)?
2、针对规划的实施,您担心什么问题?关心什么问题?
3、您认为规划的实施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4、您认为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和措施?有何建议和要求?
5、对规划实施持什么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七、附件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城镇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