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 其他公示 >   正文
哈密市永红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万吨腐殖酸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密市永红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万吨腐殖酸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开发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 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哈密市永红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万吨腐殖酸系列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柳树泉工业区 。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5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7525平米,其中16400㎡,办公室600㎡,宿舍525㎡,新购置蒸汽烘干机、粉碎机、离心机、输送带、蒸汽回收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163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2万吨腐殖酸系列产品的生产规模。

二.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哈密市永红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哈密市十三师新星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号办公楼1楼217室

联系人:张令启

电子信箱:z13604733211@163.com

三.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4层环评中心

项目联系人:贺丽娜

联系电话:0991-2358983 传真:0991-2300943

电子信箱:471496256@ qq.com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哈密市永红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