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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伊吾县淖毛湖农场博众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予以许可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令第19号),经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伊吾县淖毛湖农场博众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符合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要求,批准其可以从事劳务派遣经营业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4228日至202335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来电或来信向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电话:0902-2566236

地址:十三师新星市教导旅东路304

邮编:839000

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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