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发区发展需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编制《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相关地块局部调整论证报告》(简称”《调整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对《调整报告》草案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职工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0日-2026年5月19日(为期30天)
公示方式:第十三师新星市门户网站
公示期内,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沟通,请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加盖公章。
联系单位: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地址:第十三师二道湖镇二道湖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0902-220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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