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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盛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节能减排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65月委托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盛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节能减排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aFNKgg4de7th-XGiiO6Mw  提取码:vrbq

2.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Ucg6guiUZVAt5X7-F9NtQ 提取码:ihwc





新疆盛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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