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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历史遗留砂石料堆A、B、C、D、E区块砂石料拍卖公告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黄田农场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委托,组织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历史遗留砂石料堆A、B、C、D、E区块砂石料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人、交易平台、拍卖人

(一)委托人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黄田农场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地址:新疆哈密黄田农场团结北路12号

(二)交易平台

名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ggzy.xjbt.gov.cn

(三)拍卖人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历史遗留砂石料堆A、B、C、D、E区块砂石料。

地理位置:位于新星市市区东北方向75°方位直线距离约12.5千米处,行政区划隶属新星市黄田农场管辖

方量:总方量5352705立方米,占地面积约2.569平方千米

拍卖起始价(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万零壹仟叁佰元整(¥11401300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元)。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异常名录”

(四)未“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失信主体名单”等失信名单;未受到过安全、环保等行政处罚。

(五)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报名截止日案件尚未执行终结。

(七)需具备与竞买标的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交易方式及拍卖时间、地点

(一)交易方式:线上拍卖。

(二)公告与展示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9日。

(三)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拍卖会时间:2025年6月20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

(五)拍卖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jbt.gov.cn)

注: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开始之前,持办理好的CA或标证通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参与线上竞拍。

五、申请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310:00至2025年6月1919:00止。

(二)报名方式及网址

名方式:线上报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兵团)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xjbt.gov.cn)首页--市场主体登录--用户名登录--产权交易--网上报名,上传报名资料,进行网上报名。

(三)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竞买人一般情况表(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原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竞买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

5.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加盖公章);

6.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报名材料须加盖公章,按要求上传清晰的PDF格式文件。

(四)资格确认

意向竞买人线上提交报名材料,经拍卖人审核,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意向竞买人可获取和签订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并与拍卖人线下签订《竞买协议》等文件后取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五)竞买保证金的处置

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须按规定或约定足额缴纳转让款、拍卖佣金等费用,并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买人有违约行为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确定买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拍卖采用线上公开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买受人)。

2.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于当日与委托人、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3.结果公示:拍卖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3日。

4.自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纳拍卖佣金、转让款及相关费用。

七、风险提示

1.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委托人和买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2.竞得人须在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将全部标的物转运处理完,标的物的加工、运输、安全管理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转运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认真履行生态保护、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买受人转运和加工砂石期间,因过失或意外造成自身、委托方及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安全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拍卖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八、异议处理方式

在《转让合同》签订前,对拍卖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人予以澄清。在《转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人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缴纳拍卖佣金及相关费用的;

2.在拍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转让款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事项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规(约)定时间内,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缴纳转让款后,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转运、使用该标的。

(二)本拍卖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拍卖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竞得人需履行本次拍卖历史遗留砂石料周边废弃采坑生态修复义务,并承担费用(具体位置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黄田农场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指定)。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拍卖人负责解释和通知。

(五)本次拍卖转让事宜可浏览: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https://www.btnsss.gov.cn)

2.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jbt.gov.cn)

3.新疆矿业网(http://www.xjgyky.com)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91-4846078

监督电话:朱先生 1580902637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黄田农场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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