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综治边防中心委托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租赁经营权:
一、标的
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三连农副产品转运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冷库保鲜库、分拣库房)。冷库及保鲜库1座(10间),建筑面积682.75㎡,地上一层,建筑高度7.9米;分拣车间1座,建筑面积350.21㎡,地上一层,建筑高度7.15米及其他配套设施。
以上标的整体拍租,租期五年,拍租成功后,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涨3万元,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涨3万元,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涨3万元,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涨3万元,租金每年缴纳一次。
二、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一)展示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16日
(二)展示地点:标的在标的所在地展示,拍卖文件在拍卖人所在地展示
三、公告期: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16日
四、拍卖时间:2025年11月17日16:30时
五、拍卖方式:网络(线上)拍卖
六、拍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兵团)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
七、申请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16日19:00时
(二)申请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办理手续的方式,线下提交相关报名资料进行竞买登记,线上自行注册账号和密码并报名本场拍卖会。
(三)资格确认:竞买人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请向拍卖人咨询),经拍卖人审核通过后获取拍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竞拍须知规则、租赁经营权拍卖特别注意事项)签署认可完全同意,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成为适格的竞买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具体事项详见拍卖文件,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二)汇款方式:竞买人须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以转账的形式支付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6日19:00时,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汇款账号: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行
账户名称: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3011 0001 0902 2508 183
行号:102884000049
(三)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2号原建设大厦13层
联系人:宋先生
咨询电话:17399922883
特别说明:未公告事宜,以本标的拍卖人向竞买人展示(或竞买人签署认可)的拍卖文件为准。
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综治边防中心
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