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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基铝业(新疆)有限公司58万吨电解铝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万基铝业(新疆)有限公司58万吨电解铝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6613004001250728),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2025〕备(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万基铝业(新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骆驼圈子产业园

3.工程规模:建设年产58万吨电解铝生产线,包含600KA型电解槽360台及电解铝辅助生产设施。主要建设电解车间、供电整流车间、氧化铝贮运系统、电解烟气净化中心、阳极组装车间、铸造车间、空压站及综合办公楼(含办公、食堂和活动中心等)等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13004001250728002001

万基铝业(新疆)有限公司58万吨电解铝建设项目(监理)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万基铝业(新疆)有限公司58万吨电解铝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电解槽、母线等非标设备制作安装)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中的水土保持、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对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实施管理、控制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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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炼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冶炼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总监理工程师年龄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执业年龄。不接受已经担任项目总监或已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注:提供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信誉要求:

若自治区外企业中标后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http://49.119.98.70:8025/dtjg/frame/xjbtbasedata/newbasedatazh/pages/default/publicity.html)

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企业在3年内(自2022年11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在近三年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注:上述项和第③项需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项需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3年度或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5、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监理过1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新建年产20万吨电解铝建设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文件)。

注:业绩以竣工验收文件时间为准,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或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发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须提供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原件的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无纸质版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打印件。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须承诺拟派的监理人员签订合同时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监理人员一致,并满足办理建管手续的相关要求。若中标后投标人不能履行以上承诺,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本项目拟派监理人员(表格详见投标人须知1.4.1第6条)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工程监理企业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若更换总监需提前30日书面申请,替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要求(如冶炼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因招标人考核不合格更换人员,监理人承担更换成本(含差旅费、培训费)。(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拟派的所有监理人员的养老保险(近半年)缴费证明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监理项目过程中相关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②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主要人员)驻场出勤天数不得低于26/。(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118000000至202511142359:00

2、领取方式: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领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无法下载的后果自负。请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六、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128 10: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112810:30:00

2.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三分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万基铝业(新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骆驼圈子产业园能源大道1号-220室

联系人:李珂

联系电话:1513874966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第十三师新星市创业孵化中心四楼

联系人:郑巍 何晴

联系电话:18299307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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