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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二道湖工业园应急储备用水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三师新星市二道湖工业园应急储备用水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一场经济发展办公室红星一场备2026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二道湖工业园,隶属于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十三师红星一场。园区距哈密市东南约15公里,距东北侧新星市13公里

3.工程规模:事故调蓄池总库容为8.52万m³,死库容1.27万m³,兴利库容7.25万m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E6613004004260165001001

第十三师新星市二道湖工业园应急储备用水项目

 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1座总库容8.52万m³事故调蓄池及配套进水建筑物。(2)新建事故调蓄池自动化控制系统。本项目设计图纸、预算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澄清文件等包含的所有内容。

施工单位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不得担任其他在建、续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由企业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施工项目)

3.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及交(竣)工验收材料(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发包的建设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无纸质版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打印件。(新成立企业(自企业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不满一年)可不提供)。

4.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全套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财务报告还在审计中的,申请人需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截止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财务报告,自行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5.信誉要求:5.1企业在3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5.2企业在3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经生效法律文书或仲裁裁决认定的违约行为),未发生过经主管部门通报或行政处罚认定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5.3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投标人须按要求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xypt.mwr.cn/” 报送企业信息,并提供查询信息截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以及造价执业人员须为报送人员,提供查询截图)。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形式,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即通过资格预审。

五、投标须知

注:申请人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8月1100:00:00至2026年8月16日23:00:00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请各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以便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10:30:00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三分中心(新疆哈密第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教导旅东路370号)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其他说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及核验,请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的操作指引执行。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已对接平台的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开具电子保函。如遇电子保函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水利局

   :第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教导旅东路370号

联系电话:0902-2565427

十一、联系方式

人: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                            

   址:第十三师新星市创业孵化中心5楼

人: 夏长鑫

   话: 1303122922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第十三师新星市创业孵化中心5楼

联系人:郑巍、任韬韬

 话:1869024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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