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元
采购需求: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招商服务信息化展厅布置(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平台搭建及展厅布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本项目鼓励开展信用担保,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残疾人就业,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等,具体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7日00:00:00至2020年12月24日00:00:01;
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方式: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并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不见面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项目联系人:祁帅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18094857313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