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无人报名的岗位招聘计划,现将取消岗位表(附件1)和岗位报名成功人数大于1:10增加笔试环节岗位表(附件2),以及笔试、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
参加笔试岗位:报名人数大于1:10岗位(附件2)
笔试时间:2025年6月14日10:00-12:00
笔试地点:十三师红星学校(哈密市伊州区瑞金路2号)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6月10日-6月14日
笔试内容:综合职业能力测试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只用作择优筛选,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2025年6月15日在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招考招录板块查询。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6月21日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请于2025年6月17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查看。
教育教师类岗位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师基本功、应变能力等。
面试试讲题目及教材,于2025年6月18日12:00后在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招考招录板块查看。
医疗卫生类岗位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加入医疗专业知识提问的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有关要求
(一)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加盖专用章的身份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均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未携带证件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开考后30分钟(10:30)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三)请考生随时关注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招考招录板块公布。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由参加体检的报考者承担。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者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每个岗位的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进入考察环节后,不再进行递补。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计划于2025年6月23日进行,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如遇特殊情况,将视情调整笔试、面试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902-2566236 0902-2566595
(工作日:上午 10:00-13:30 下午16:00-19:30)
附件:1.2025年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岗位表
2.2025年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笔试岗位表
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