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生态环境 >   正文
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对“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规划情况及主要环境影响

规划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等相关内容详见《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站地址 https://share.weiyun.com/DDM5pi31

(2) 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3) 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三、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18999036373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恒达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869019561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根据您所掌握的情况,开发区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影响有哪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影响)?

2、针对规划的实施,您担心什么问题?关心什么问题?

3、您认为规划的实施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4、您认为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和措施?有何建议和要求?

5、对规划实施持什么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七、附件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