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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查处行为,明确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编制《关于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同步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 仇鹏

电话:(010)65646383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关于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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