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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二十   2023  10 1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XJ202204130014 石河子市、五家渠市、十三师工业园, 举报人称,石河子市和五家渠市的环境 空气质量差,冬季见不到阳光,整个城 市灰蒙蒙,空气中含有刺鼻的味道, 致居民呼吸系统出现问题,该举报人认 为相关部门领导不作为,第十三师工业 园有到处乱排放问题。 十三师工业园区 大气 经核实,一是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现有兵团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分别是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是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存在大安特种钢有限责任公司废气超标排放、新疆天域泰化工有限公司偷排污水、哈密屹利煤化工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哈密远盛矿业有限公司随意倾倒废渣的行为;三是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圣明能源有限公司200万吨/年提质煤烘干在建项目将工业固废(炉渣)倾倒至淖毛湖经开区外东北角约3公里处的行为。四是针对部分企业未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气体无组织排放,师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新疆政通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13师环罚〔20237号)、哈密屹利煤化工有限公司(第13师环罚〔20238号)、哈密奥发鑫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13师环罚〔20239号)、新疆元瑞圣湖能源有限公司(第13师环罚〔202310号)、新疆元昊新能源有限公司(第13师环罚〔202311号)、 部分属实 师市生态环境局针对大安特种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域泰化工有限公司、哈密屹利煤化工有限公司、哈密远盛矿业有限公司和新疆圣明能源有限公司的不同违法行为,分别向其下达《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共5份),责令立即整改并各处罚款10万元、10万元、18万元、10万元、10万元(共计58万元)。针对部分企业未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气体无组织排放,师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新疆政通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13师环罚〔2023〕7号)、哈密屹利煤化工有限公司(第13师环罚〔2023〕8号)、哈密奥发鑫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13师环罚〔2023〕9号)、 已办结
1 X2XJ202204130014 石河子市、五家渠市、十三师工业园, 举报人称,石河子市和五家渠市的环境 空气质量差,冬季见不到阳光,整个城 市灰蒙蒙,空气中含有刺鼻的味道, 致居民呼吸系统出现问题,该举报人认 为相关部门领导不作为,第十三师工业 园有到处乱排放问题。 十三师工业园区 大气 绿斯特煤化工有限公司(第13师环罚〔2023〕12号)、新疆绿斯特能源有限公司(第13师环罚〔202313号)等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合计处罚38.82万元。 部分属实 新疆元瑞圣湖能源有限公司(第13师环罚〔2023〕10号)、新疆元昊新能源有限公司(第13师环罚〔202311号)、绿斯特煤化工有限公司(第13师环罚〔202312号)、新疆绿斯特能源有限公司(第13师环罚〔202313号)等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合计处罚38.82万元,并责令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20236月,上述企业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建设、运行以及验收工作。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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