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4日,第十三师新星市印发了《第十三师新星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师市党发〔2024〕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兵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促进师市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发挥民营经济在助推师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师市实际,制定了《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分为七个方面43条措施,由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一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从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高信用监管水平、加大拖欠账款常态化防范和清理力度、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提升政府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六个方面进行细化措施。
二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从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监管执法体系三个方面进行细化措施。
三是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从相关职能部门持续降低民营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加强用地供应支持、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和效益三个方面进行细化措施。
四是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从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积极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帮助民营企业引人留人、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四个方面进行细化措施。
五是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提升竞争力。从积极推进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推动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发展、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创牌升级、主动参与产业链建设六个方面进行细化措施。
六是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从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机制、加强民营经济人士代表队伍建设和完善教育培训体系、持续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四个方面进行细化措施。
七是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从推动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拓展政企沟通渠道两个方面进行细化措施。
政策全文:第十三师新星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https://www.btnsss.gov.cn/gk/fdzdgknr/zcwj/1134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