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同一把坚实的保护伞,为未成年人的成长遮风挡雨。10月30日,红山农场司法所深入社区,组织开展了一场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吸引了辖区众多家长们的积极参与,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精心准备的PPT,深入浅出地向在场家长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新增的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规定。工作人员从胎儿权益保护讲起,强调了胎儿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予等方面的民事权利能力,让居民们了解到法律对生命的尊重和保护从孕育阶段就已开始。
在民事行为能力的讲解中,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八周岁、十六周岁和十八周岁这几个关键年龄节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重要意义。通过生动的案例,如八岁孩子购买游戏装备大额充值、十六岁少年以自己劳动收入签订合同等,帮助居民们理解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在民事活动中的权利和限制,提醒家长们要关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法律行为,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行使权利。
对于婚姻家庭编中与未成年人权益密切相关的条款,工作人员着重解读了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明确了“不满两周岁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子女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以及“已满八周岁子女尊重其真实意愿”等规定,让家长们深刻认识到法律在保障子女利益最大化方面的考量,鼓励家庭成员在处理婚姻关系时,始终将孩子的权益放在首位。
一位参与活动的家长表示:“这次普法宣传活动非常及时和有意义,以后可以更好地引导教育孩子懂法守法,用法律保护好自己”。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也提高了家长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今后,司法所将继续深入开展各类普法活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为构建和谐社区、法治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