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师市党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的师市直属机关各党组织52名党员干部旁听了哈密垦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帮助毁灭证据罪案件庭审,被告人张三(化名)原系公安局辅警,因其特殊身份,该案引发广泛关注。
据悉,在侦办某足浴中心涉嫌组织卖淫案件期间,被告人张三作为辅警负责协助调查工作,本应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案件侦破顺利进行。然而,张三却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出于私利,指示足浴中心删除其在某足浴中心接受按摩服务的相关视频,导致足浴中心迅速删除了可能成为定罪关键的全部视频监控,使得案件侦破一度陷入困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三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帮助和指示他人毁灭重要证据,情节严重,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故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肃穆。公诉机关详细陈述了案件事实,并出示了相关证据,证实该辅警的行为与视频监控被删除之间存在直接关联。辩护律师则就部分细节进行了辩护,提出被告人张三属间接故意的观点,但无法改变案件的主要事实。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张三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整个庭审过程中,旁听的党员干部神情专注,认真聆听案件的每一个环节。
参与旁听的党员干部表示,此次旁听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亲眼目睹案件审理过程,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也深刻认识到任何违反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哈密垦区人民法院将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引导职工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观念,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