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你们帮我解决了这个纠纷,拖了一年多的工伤纠纷终于得到了解决,非常感谢你们”。近日,在十三师新星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某行政复议案件第三人在工伤赔偿调解拿到赔偿款后表态。
该第三人系某公司员工,在上班过程中受伤,今年4月,该第三人向师市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5月,人社部门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某公司表示不服,遂向十三师新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人社部门作出的决定,责令人社部门全面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客观公正的认定决定。
接到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审查,分别向某公司负责人、该第三人详细了解案件相关情况。为实质性化解问题,工作人员未就案办案,而是在查实事实的基础上,联合当地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就工伤认定背后的工伤赔偿民事纠纷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以案释法,摆明事实,某公司终于认识到是自己的责任,表示愿意调解,并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书。
近年来,十三师新星市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复议+调解”双轨并行机制,坚持“能调必调”“牵线搭桥”的原则,打造行政复议“朝霞”调解工作室,将“复议+调解”机制深度融入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为执法部门和行政相对人搭建平等协商的交流平台,将符合法律法规调解条件的复议案件引入调解渠道,通过柔性化解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灵活快捷、便民高效的特点,通过早发现、早介入、早协调,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同时,师市司法局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实现行政复议普通案件听取意见全覆盖,疑难复杂案件必须经过听证或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论证等审理程序,将传统的“书面审理”转化为“开门办案”,强化办案过程公开性和办案结果公正性。今年以来,师市共计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6件,调撤8件,调撤率为30.76%,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下一步,师市司法局将持续优化“复议+调解”机制,完善案件分类调处、多元联动等工作制度,让更多行政争议在法治轨道上得到柔性化解,以扎实的复议工作成效绘就新时代“枫桥经验”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