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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口角酿骨折 人民调解化纠纷 司法确认获保障
时间:2025-10-29 18:40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哈密垦区法院

2025年9月,某中学放学排队期间,学生小张与学生小刘因排队秩序问题发生口角,双方争执不休。突然,小张情绪激动挥拳打在小刘胸口,小刘当即出现胸痛症状,被紧急送往医院就诊。经医院初步检查诊断为小刘第四肋骨骨折,需立即接受治疗并定期复查。治疗期间,小刘家长先后垫付医疗费、复查费,同时提出营养费、家长护理费等额外赔偿要求。小张家长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认为费用标准过高,且双方均有争执行为,不应由己方全额承担,双方就责任划分与赔偿数额各执一词,多次协商未果,矛盾逐渐激化。

为妥善化解纠纷,双方共同向黄田人民法庭申请组织调解。法官受理该案后,认为小张及小刘为同班同学,如果通过诉讼解决,难免会让两个孩子心里产生隔阂,遂法官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对该案进行调解。首先调取学校监控厘清事发经过,确认小张挥拳行为与小刘肋骨骨折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同时考虑到冲突系双方争执引发,小刘亦存在一定过错。随后采用“背对背”调解法,分别向双方监护人释法说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未成年人侵权应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而被侵权人有过错的可减轻侵权人责任 。

经过法官及调解员的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小张家长承担小刘的医疗费、复查费等费用共计700元,后续复查产生的费用(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由小张家长承担。为确保协议履行效力,双方在法官引导下共同对该协议申请司法确认。

“原本两家家长为孩子的事闹得脸红脖子粗,两个孩子在学校相处也尴尬,现在通过调解把问题解决了,还拿到了司法确认,心里踏实多了。小张家长在签订协议后说道。

此次纠纷的化解,既维护了受伤学生的合法权益,也通过以案普法的方式强化了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法治意识,彰显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在高效化解校园纠纷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