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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润桃李 检教同心护“未”来
时间:2026-03-10 16:01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哈密垦区检察院

为全面压实校园主体责任,提升师市教职工依法履职、依法护“未”能力水平,2月27日,新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风丽受邀走进新星市第一中学,以“检教同行,共护未来”为主题,为全体教职工带来一场靶向精准、内容务实、直击重点的法治宣讲。此次宣讲聚焦强制报告、治安管理、民事侵权三大核心内容,以法释责、以案为鉴、以讲促行,进一步拧紧校园法治“安全阀”,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注入强劲检察动能。

宣讲中,王风丽检察长围绕强制报告主体、报告情形、报告流程、法律后果进行逐条解读、重点强调、案例警示。明确教职工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群体,是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的“前哨探头”,面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虐待、欺凌、伤害等情形,必须做到应报尽报、及时上报、规范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让全体教职工深刻认识到,强制报告不是“选择题”,而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

结合校园管理实际,王风丽检察长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涉及未成年人条款,并结合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校园欺凌等突出问题,清晰界定行为性质、处置流程、法律后果。引导教职工在日常教育管理中,既要及时制止学生不良行为、防范违法风险,又要坚持教育与保护并重,规范教育方式方法,做到依法管理、文明施教、妥善处置,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校园和谐稳定秩序。

在解读《民法典》侵权责任篇时,王风丽检察长立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际,紧扣校园安全治理需求,对自甘风险、校园伤害事故责任认定、自助行为边界等重点内容进行系统阐释。结合相关典型案例,精准解读法律条文,明晰学校在教育、管理、保护等方面的法定职责与责任边界,帮助教职工准确把握履职尺度、防范法律风险,进一步引导教职工树牢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切实做到早排查、早提醒、早化解,以依法执教、规范履职,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教育是最好的预防,预防是最好的保护。新星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法治第一课”为契机,以法治副校长履职为抓手,深化检校共建合作,推动法治教育长效化、常态化开展,持续做优“新星未检”未成年人检察品牌,以检察履职为未成年人构筑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保护网,让每一位青少年都能在法治的蓝天下安心成长、逐梦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