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为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等重要讲话,有序推进“黄田老市场城市更新项目”和“黄田老学校地块扩建项目”,保障老市场地块回迁重建用地与老学校地块扩建用地,提升城市绿地使用效率,实现城市集约利用土地、打造活力空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新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对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心城区黄田老市场和黄田老学校地块涉及绿线地块进行局部优化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优化黄田老学校、黄田老市场北侧公园绿地绿线布局,优化后绿地绿线与紧邻东侧现状已修建008-015地块绿地绿线宽度20米保持一致;增加007-003、007-004地块绿线面积;豫疆大街007-016地块新增绿地宽度28米,国泰路007-009地块新增绿地宽度48米,将文汇街左侧沿街绿地由12米拓宽至20米。保留黄田老市场现状用途商业用地不变,保留黄田老学校现状用途中小学教育用地不变。
调整后范围内公园绿地面积增加1005.05㎡、二类城镇住宅面积减少2470.79㎡、中小学用地面积增加10089.42㎡、商业用地面积减少1991.65㎡、机关团体用地面积减少4994.15㎡、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减少760.52㎡、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减少877.36㎡。008-001、008-011地块城市绿线共减少19440.94㎡,于007-003、007-004公园绿地内增补城市绿线19442.33㎡,单元内城市绿线面积共增加1.39㎡,更加集中。优化调整后,调整范围所在CZDY02003单元内城市绿线总面积不减少;单元内总建筑面积、单元内住宅建筑面积、单元内商业服务业建筑面积未突破单元上限要求。
现按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意见,公示日期为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23日(30天)。
公示期间,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沟通,请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加盖公章。
联系单位:第十三师黄田农场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联系地址:第十三师黄田农场
联系电话:0902-640110
电子邮箱:37644459@qq.com
附件:
1. 调整前国土空间用地规划图
2. 调整后国土空间用地规划图
3. 调整前城市绿线分布图
4. 调整后城市绿线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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