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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火箭农场核心东部单元018、024 街区、汽车产业片区单元 004、006、012 街区地块详细规划
时间:2026-01-27 10:59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火箭农场

第十三师新星市火箭农场核心东部单元018、024 街区、汽车产业片区单元 004、006、012 街区地块详细规划

(公示稿)

一、 规划范围

本 规 划 的 规 划 范 围 位 于 , 为 火 箭 农 场 核 心 东 部 单 元(658305CZDY01003)、汽车产业片区单元(658305CZDY04001),涉及 4个项目,8 个地块,规划面积共 32.48 公顷。具体地块如下:

1 、火箭农场核心东部单元

(1)华庭天府城住宅小区(一期)项目, 位于单元内 018 街区,涉及地块 1 处,地块编号 018-008,用地面积 3.73 公顷。

(2)幸福城三、四期建设项目,位于单元内024 街区,涉及地块2处,地块编号 024-011 、024-012 ,用地面积共 13.42 公顷。

2 、汽车产业片区单元

(1)益佳通 5GwhPACK 生产线和2000 辆新能源商用车物流运输项目,位于单元内 004 、006 街区,涉及地块 4 处,地块编号 004-003 、004- 004 、006-003 、006-004,用地面积共 13.85 公顷。

(2)第十三师火箭农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位于单元内 012 街区,涉及地块 1 处,地块编号 012-006,用地面积 1.48 公顷。

二、 功能定位

根据《第十三师火箭农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火箭农场规划区域打造为新星市城郊产城融合示范团镇,建设兵团服务业发展示范团镇、“双城”汽车后市场产业发展基地、哈密区域兵地融合发展示范新城,是火箭农场与哈密市兵地共建共管的重要区域, 为产城融合发展提供服务功能。

三、 用地布局

规划用地总面积 32.49  公顷,规划全部为城镇建设用地,根据建设项目类型,主要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1 、城镇住宅用地

主要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共 15.63  公顷, 占规划用地总面积的 48.11%。其中华庭天府城住宅小区(一期)项目占地 3.49 公顷、幸福城三、四期建设项目 占地 12.14 公顷。

2 、工矿用地

主要为新型工业用地,用地面积共 12.71  公顷, 占规划用地总面积的39.12% 。具体为益佳通项目用地。

3 、交通运输用地

主要为社会停车场, 用地面积共 1.48  公顷, 占规划用地总面积的4.55% 。具体为第十三师火箭农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用地。

4 、绿地与开敞空间

公园绿地主要包括华庭天赋城的沿路绿地, 以及幸福城南侧沿新民三路 110KV 电力线的绿化隔离带,公园绿地面积共 1.53 公顷, 占规划用地总面积的 4.71%。

防护绿地主要为益佳通南侧 312 国道的防护绿地,面积 1.14 公顷, 占规划用地总面积的 3.51%。

规划用地统计表

用地分类代码

用地分类名称

华庭天府城住宅小区(一期)

幸福城三、四期建设项目

益佳通

5GwhPACK 生产线和 2000 辆新能源商用车物流运输项目

第十三师

火箭农场

智慧停车

场建设项目

总计

占比(%)

0701

城镇住

宅用地

3.49

12.14

0

0

15.63

48.11

100101(M0)

新型工

业用地

0

0

12.71

0

12.71

39.12


用地分类代码

用地分类名称

华庭天府城住宅小区(一期)

幸福城三、四期建设项目

益佳通

5GwhPACK 生产线和 2000 辆新能源商用车物流运输项目

第十三师

火箭农场

智慧停车

场建设项目

总计

占比(%)

120803

社会停

车场用地

0

0

0

1.48

1.48

4.56

1401

公园绿地

0.25

1.28

0

0

1.53

4.71

1402

防护绿地

0

0

1.14

0

1.14

3.51

合计

3.74

13.42

13.85

1.48

32.49

100.00

四、 地块控制

控制指标体系是以土地使用控制为主要内容, 以达到控制综合环境质量为目的。规划通过分图则的制订,来控制和指导规划区的开发建设。按照规划管理的不同要求,分指令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两类,指令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开发强度指标、建筑控制指标、交通控制指标;引导性指标包括土地使用兼容性、人口容量、建筑风格、建筑形式、建筑色彩等参照指标。详见地块指标表和图则,其他要求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XJJ013-2012)中的规定执行。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意见,公示日期为2026年1月22日-2026年2月22日(30天)。

公示期间,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沟通,请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加盖公章。

联系单位:第十三师火箭农场

联系电话:2390057

图纸目录

1. 区位关系图

2. 土地利用现状图

3. 土地利用规划图

4.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