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调解化纠纷 诚信履约守法治——黄田农场司法所化解企业债务纠纷
本网讯(通讯员 范雨彤 李成斌)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高效化解企业矛盾、优化营商环境,黄田农场司法所充分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作用,成功调处一起多方债务代偿纠纷,以专业调解定分止争,引导企业诚信守法、依法履约。
2022年10月,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项目建设合同。2023年7月,乙建筑公司与丙商贸公司签订混凝土供需合同,拖欠货款5330163元。2024年10月,三方签订委托付款协议,由甲公司代为支付,可该公司因资金困难,无力兑付。
同期,丙商贸公司与丁城建公司签订砂石料购销合同,欠付货款5368000元。2024年11月,丁城建公司、甲公司、丙商贸公司三方签订代付款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丁城建公司支付5130163元,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合法有效。但协议签订后,甲公司迟迟未付款,三方矛盾激化。
纠纷发生后,黄田农场司法所立即介入,指派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牵头调解。调解员先全面梳理合同、协议,厘清债权债务关系,随后组织三方开展现场调解。
调解初期,各方争执不休。丁城建公司负责人直言:“协议白纸黑字,盖章生效,甲公司必须按时付款,我们急需资金维持运营。”甲公司负责人无奈表示:“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故意违约,实在无法一次性付清。”丙商贸公司负责人也面露难色:“我们夹在中间,只希望尽快理清债务,不影响后续经营。”
见状,调解员现场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份代付款协议合法有效,甲公司拒不付款,已构成违约,需承担继续履行的法律责任。”
为化解僵局,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逐一沟通。对甲公司讲明违约后果:“拒不履约不仅损害企业信誉,若进入诉讼程序,还会产生诉讼成本,影响企业发展。”对丁城建公司耐心劝说:“甲公司确有资金压力,协商分期支付,既能保障回款,又能避免矛盾升级。”对丙商贸公司明确权责:“配合完善手续,就能彻底剥离债务,解决后顾之忧。”
经过调解员反复沟通、居中协调,各方最终达成共识。调解员提出分期支付方案,三方均表示认可,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明确甲公司分两期付清全部款项,按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丙商贸公司配合完成相关流程。
至此,这起企业债务纠纷在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圆满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既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也缓解了负债企业资金压力,守住了法律底线,也保住了企业合作情谊。
一直以来,黄田农场司法所深耕基层调解一线,建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主动排查化解商事纠纷,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引导企业树立契约精神,依法化解矛盾。下一步,黄田农场司法所将持续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用心用情化解纠纷,以法治力量护航辖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撰稿人:范雨彤 联系电话:13031228988
李成斌 联系电话:17397836507
审核人:柴甜甜 联系电话:13201601588
单 位:十三师黄田农场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