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兵团党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4月1日至6月11日,兵团党委第三巡视组对十三师党委开展了七届兵团党委第五轮巡视。2019年7月31日,兵团党委第三巡视组向十三师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现将巡视反馈意见公布如下:
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措施不够得力,效果不够显著。学习形式单一,照本宣科多,结合实际交流研讨少,学习内容不全面,往往是选择一些重要篇目甚至是部分章节,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学习过程中结合工作、思想实际对党员干部进行坚守初心、勇担使命教育做的不够。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特别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不到位。师属国有企业,盈利能力弱,经济发展动力不足,负债率高,抵御风险能力弱,部分资产存在潜在损失风险。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乏力。一是师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多,研究部署工作少,抓意识形态工作形式单一、手段不多、力度不够,对全师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检查不够。未落实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不够深入。二是宗教管理缺失。2018年以前,党委分管领导和宗教主管部门领导未将宗教管理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宗教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部分团场领导在宗教事务管理上失职失责,对宗教事务管理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失察失管,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态度不坚决、立场不坚定。
(二)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兵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认识不深、措施不力。一是聚焦总目标、履行兵团职责使命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师党委对新疆工作总目标站位不够高、认识不够深刻,存在把维护稳定和发展经济对立起来的认识,两套班子一套抓稳定一套抓经济机制运行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缺乏对维稳形势严峻性、复杂性的认识,存在麻痹、松懈和盲目乐观思想。二是落实维稳措施责任缺位、工作不力。师团部分领导干部落实维稳措施不力。三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深入。工作部署不具体、不系统,工作措施不实,缺乏督导检查。宣传工作不到位,职工群众知晓率低,成员单位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没有形成群抓群管的社会氛围;对黑恶势力犯罪深挖扩线不深入。
2.推进兵团党委重点工作办法不多。一是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不到位。“政”的思维和意识还没有养成,兵团授予的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涉及到的部门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承接步骤、压实承接责任方面都存在不足,行政执法能力不强、执法力量薄弱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解决团场综合配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措施不力。团场党委存在求稳怕乱和等靠思想,果树地、设施大棚确权颁证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土地撂荒严重,因市场价格、种植效益原因导致大量红枣地、设施大棚撂荒、闲置;职工流转土地后无法履行民兵义务问题突出。三是贯彻落实兵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部署缺乏力度。国企改革推进缓慢,企业处置、安置分流人员不足一半,资产处置、清收借款完成率低。
3.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2015年3月常规巡视反馈问题4类25条,2条未完成整改:师党委未按照“回头看”的要求,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全员轮训;仍存在师党委超编制、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的情况。2018年6月团场综合配套改革专项巡视反馈问题3类17条,4条未完成整改:师党委对团场综合配套改革认识不到位,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未按照兵团党委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18年4月,兵团党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红山农场农资过期的问题,要求全面开展清产核资,至今未整改到位;党委对巡察工作不够重视,未成立巡察组。
(三)党建工作弱化,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1.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一是党委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对“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认识不深刻, 2018年师党委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七个一”工作机制;师直党工委书记2018年4月退休,至今未配备到位。二是党组织覆盖面不广。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不全面,党组织没有全面有效嵌入各类社会基层组织。三是党员发展程序不严格。有的党组织在党员发展上未政审、未征求党外群众意见;有的党组织在未确定培养联系人的情况下,将递交入党申请书不到3个月的人员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有的将预备党员提前转正。
2.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一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机关部分党支部“三会一课”概念不清、质量不高,党员大会和支委会混开,师直机关党组织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二是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有的党组织对应评议的党员未做到全部评议。三是党员管理不到位。有的单位党员党组织关系未及时转接;个别党组织内部转接党组织关系长期不开具介绍信。
3.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对民主集中制理解有偏差,个别班子成员对不直接分管或专业性强的常委会议题发表意见不主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有的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师党委常委会及师党委财经领导小组审议。
4.选人用人工作不严不实。一是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不严格。存在非常委参加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宜并表态发言的现象;师团党委都存在常委会记录不规范,未反映出逐一介绍人选情况、讨论发言、逐一表态情况;个别团场存在带病提拔情况。二是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办法不多、效果不好,抓早抓小抓经常的教育引导工作亟待加强。三是着眼改革发展稳定事业选人用人统筹谋划不够。特别是干部队伍结构不优,年轻干部储备不足,2019年为团场领导班子配备优秀年轻干部之前,全师处级干部平均年龄50.33岁,全日制普通国民教育大学及以上学历仅占10.7%。
(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一是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二是公务用车规定执行不严格。2018年公务用车费用比2017年增长22.10%。
2.工作作风不实。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精神状态不佳,缺乏担当精神,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一是财政补助资金存在滞留现象。部分财政补助资金年末仍滞留财政局未及时发挥效益。二是工程建设项目推进缓慢。有的项目财政拨款已到位至今未开工,有的项目实际竣工时间推迟。三是解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用力不足。有的企业工资发放不到位;部分连队自来水无法保障、群众饮水困难和道路失修、出行困难问题未及时解决;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四是部分单位高龄补贴多发重发,反映出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3.形式主义依然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仍然严重,2016至2018年师召开会议次数逐年增加。发文数量虽有下降,但总量仍然很大。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执纪软弱乏力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一是师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016至2018年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专题分析会;2018年11月2日常委会还在研究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报告。二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实。师领导开展相关工作多是采取开会、听汇报等方式,安排部署多,督促检查少,缺少调研、督导、提醒等抓责任落实的行动。三是师纪委监委机构和人员配备不到位。
2.纪委监委履行监督执纪责任乏力。一是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师纪委监委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虚抓空转,责任落实缺乏力度,致使师领导班子成员违纪问题频发。二是执纪审查宽松软。师纪委对个别案件调查不彻底,处置偏轻。
3.修复和重塑政治生态用力不足。2017年以来,师团多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师统战、政法部门出现严重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师党委未全面深挖发生腐败案件的根源、认真查找监督执纪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运用反面教材和典型案例开展针对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