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新疆鑫安能源有限公司尾气综合利用30万吨/年尿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新疆鑫安能源有限公司尾气综合利用30万吨/年尿素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二道湖工业园区
(4)建设内容:以焦炉煤气、解析气、富一氧化碳气、富氢尾气以及转炉煤气为原料,建设4万吨/年LNG装置、18万吨/年合成氨装置、30万吨/年尿素装置及公辅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鑫安能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二道湖工业园区
联 系 人:王文强
联系电话:0902-7275120
电子邮箱:157235482@qq.com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环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山街353号亚欧贸易中心1号商务综合楼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5160893118
电子邮箱:75902758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接受委托,签订合同;(2)踏勘现场,收集资料;(3)编制环评报告书;(4)环评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将结论向公众告知;(5)环评报告书送审稿编制完成后送审批部门评审;(6)根据环评报告书送审稿评审会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完成报告书报批本报生态环境审批部门审批。
2.工作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评价技术导则、项目工程设计资料等,进行工程分析,对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选址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作出评价结论,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①对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水、气、声等环境质量存在主要环境问题的看法;②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③对项目建设和运行可能产生或担心的主要环境影响;④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⑤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下载公众意见表,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新疆鑫安能源有限公司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