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 > 火箭农场 >   正文
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城镇管理中心、为民服务中心)
时间:2025-09-10 10:31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火箭农场
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序号 检查主体 实施主体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 检查比例 行使层级 检查时间及频次 检查方式 是否可联合检查(是/否)
1 火箭农场 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水土保持意识,告知生产建设单位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成水土保持审批手续;对辖区内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包括图斑核查,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催收;督促建设单位在建项目做好监理监测,完工后做好水土保持措施的自主验收。 对在建项目单位及企业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检查。 100% 县(乡镇)级 每季度一次 现场检查
2 火箭农场 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应急预案准备情况、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对地处林草周边、中心区域的企业进行检查 100% 县(乡镇)级 每季度一次 现场检查
3 火箭农场 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对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资质、设备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对农机存放地点、生产农机企业、仓库进行检查 100% 县(乡镇)级 每季度一次 现场检查
4 火箭农场 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企业生产资质、机械生产标准、故障率进行检查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100% 县(乡镇)级 每季度一次 现场检查
5 火箭农场 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一)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二)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三)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四)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五)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六)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 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生产、经营、加工、储藏企业防疫情况进行检查 100% 县(乡镇)级
每月一次(重点在春秋两季,一月两次 )
现场检查、抽样检查、平台信息抽取调查
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城镇管理中心、为民服务中心)
序号 检查主体 实施主体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 检查比例 行使层级 检查时间及频次 检查方式 是否可联合检查(是/否)
1 火箭农场 城镇管理中心 建筑工地安全 建筑施工企业 50% 县(乡镇)级 每月1次,不定期 现场检查
2 火箭农场 城镇管理中心 高层住宅消防安全 社区、物业公司 50% 县(乡镇)级 每月1次,不定期 现场检查
3 火箭农场 城镇管理中心 住宅小区及商业燃气安全 社区、物业公司 50% 县(乡镇)级 每季度1次,不定期 现场检查
4 火箭农场 城镇管理中心 交通安全 城镇管理中心 50% 县(乡镇)级 每季度1次,不定期 现场检查
5 火箭农场 城镇管理中心 食品安全 社区、个体经营业主 50% 县(乡镇)级 每年2次,不定期 现场检查
6 火箭农场 为民服务中心 卫生健康监督协管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重点场所100% 县(乡镇)级 每季度一次 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