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第2期)的公告,涉及本辖区1家食品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哈密火箭农场海纳百鲜超市经销的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1.哈密火箭农场海纳百鲜超市经销的辣椒(抽检日期:2025年4月19日),检验项目噻虫胺不合格,实测值0.37mg/kg(标准指标≤0.05mg/kg),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新疆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现场检查及风险控制情况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5月20日对该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经查,上述批次辣椒是由当事人于2025年4月18日、19日购进,共购进辣椒共6.7kg(其中3.65kg被抽检),供货商为伊州区丰盛市场龙龙蔬菜批发部。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经营者排查原因并积极整改。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情况
因辣椒属于食用农产品,保质期短、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