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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星市万事鑫电动车销售部”的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5-11-18 17:14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市监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十三市监处罚〔2025〕154

新星市万事鑫电动车销售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乘员头盔

新星市万事鑫电动车销售部

92659011MADMQ82747

仝西乐

新星市万事鑫电动车销售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乘员头盔,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乘员头盔,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1.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乘员头盔1顶;2.罚款人民币600元;3.没收违法所得9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