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领核发流程的公示
为规范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从业资格管理,保障爆破作业合法有序开展,现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领核发流程公示如下:
一、申领条件
(一) 基本要求
1.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无刑事处罚记录;
4.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
(二)特殊要求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格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70周岁;
2.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的,应当取得理学或者工学学科范围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1年以上;
3.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硕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D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4.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博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C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5.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A的,应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5项B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6.近5年参与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的,未发生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资格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近5年未发生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二、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
1.《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在“全国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完成后打印);
2.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学信网报告);
3.参加培训证明(在“爆破作业人员考核信息系统”打印);
4.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5.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商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
6.爆破作业单位聘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和退休人员等不能提供4、5项材料的,应提供爆破作业单位的聘任协议以及现或原所在单位的同意受聘证明或退休证明;
7.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除了上述材料,还需提供资历证明(学历、学位,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经历和获奖证明等),工作业绩证明(主持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的证明、设计文件等)。
(二)考核程序
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的考核由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组织,报兵团公安局备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考核由兵团公安局组织,报公安部备案。
1.考核30日前,通过“爆破作业人员考核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告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大纲;
2.考核前10日内,通过“爆破作业人员考核信息系统”对申请参加考核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参加考核;
3.考核结束10日内通过“爆破作业人员考核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
(三)考核方式
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的考核专家由兵团公安局认定;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考核专家由公安部认定。
1.爆破作业人员考核方式为理论考核和面试考核;
2.理论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
3.理论考核和面试考核均及格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四)发放
经考核合格爆破作业人员,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10日内,由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核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三、办理地点与咨询方式
地点: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仅受理在十三师新星市辖区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申请)
电话:0902-2235110
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工作日)
四、法律依据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
2.《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 53-2025)
五、注意事项
1. 材料真实性:申请人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伪造信息将依法追究责任。
2.日常管理:①《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人员应在期满前30日内,向第十三新星市公安局提出换发申请。②爆破作业人员不得超出《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上载明的作业类别从事爆破作业。③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得超出其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④爆破作业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爆破作业单位。⑤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⑥初次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3个月后,方可独立进行爆破作业。
3.培训方面:由爆破作业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组织:初次申请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参加不少于2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许可证后每年应参加不少于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初次申请的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应参加不少于72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许可证后每年应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公示单位: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监督电话:0902-223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