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人签证换发服务指南公示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外国人持普通签证入境后,因变更停留事由、给予入境便利或者因换持新护照、持团体签证入境后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分团停留申请换发普通签证的。
二、申请材料
外国人申请换发签证,应当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证明材料:
(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近期照片;
(三)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换发F字签证,应当提交邀请单位出具的函件,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签证。申请换发J2字签证,应当提交省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可以换发停留期不超过30日的零次签证。申请换发M字签证,应当提交邀请单位出具的函件,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签证。申请换发Q2字签证,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身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声明。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签证。申请换发R字签证,应当提交符合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进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0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签证。申请换发S2字签证,探亲人员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外国人居留证件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声明。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多次签证;其他人员应当提交具有人道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或者一次签证。申请换发X2字签证,应当提交中国境内教育、培训机构出具的函件和录取、入学证明,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或者二次签证。外国人因护照即将到期或者签证页用完等情况换持新护照的,应当提交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已收回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的相关证明,可以换发与原签证种类、入境有效期、停留期限以及原签证剩余有效入境次数一致的签证。签证次数按原签证剩余有效入境次数换发。外国人入境后增加偕行人的,应当提交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偕行人的出生证明,可以参照相关规定换发签证。外国人持团体签证入境申请分团停留的,应当提交接待旅行社证明函件等材料。可以参照相关规定换发。签证换发的停留期自本次入境之日起连续累计不超过1年。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外国人申请签证的换发,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
(二)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三)审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四)决定。符合条件、标准的,决定机构签发相应类别签证。
四、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
五、进度查询。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或APP查询办理进度。
咨询电话:2352381
公示单位: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
监督电话:0902-223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