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申请条件公示
一、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奔丧;
二、前往国签证或者前往国(地区)进入许可有效期即将届满;
三、应试、开学或者参加毕业典礼日期临近;
四、教学科研人员执行学术交流合作任务日期临近;
五、参加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等紧急商务活动;
六、急需参加“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等相关工作;
七、申请留学、劳务或参加外语考试等急需提前提供证件信息;
八、行前证件遗失损毁;
九、处理境外突发事件;
十、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咨询电话:2352381
公示单位: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
监督电话:0902-223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