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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兵团公安出入境窗口行为规范公示
时间:2025-05-31 11:49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师公安局

关于兵团公安出入境窗口行为规范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兵团公安出入境窗口服务规范化、精细化建设,促进窗口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文明示范窗口,展示移民管理警察良好形象,兵团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制定本行为规范。

一、仪表着装规范

窗口人员要始终保持警容严整、仪容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大方。严格按规定佩戴警衔、警号等标志,不佩戴其他与人民警察身份无关的标志、物品。男警不留长发、大鬓角,不蓄胡须。着统一制式服装,不混穿、不卷袖口、不敞衣扣。统一穿黑色皮鞋,并保持清洁明亮。以最美的形象面对申请人是应有的职业素养。应保持面部清洁,不纹身,不化浓妆,不染指甲,不戴首饰。发型自然,女民(辅)警头发束起盘于脑后,同一窗口使用统一的头花,有刘海的应保持在眉毛上方。佩戴或摆放统一的服务标识牌。

二、行为举止规范

窗口坐姿端正,两肩放松,不倚靠座椅背部,挺胸收腹,上身微微前倾,采用中坐姿势,坐时占椅面三分之二左右,不跷二郎腿,不身体倚靠桌椅,不双手交叉、抱胸,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服务台面干净整洁,办公区域不乱堆乱放、不抛丢废物,椅背不挂衣物、不挂杂物。工作期间,打开交互屏,登录工号,严禁不佩戴工作牌、不登录工号,无业务办理时要及时整理工作材料,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严禁佩戴耳机耳塞、打游戏、看视频、玩手机,不扎堆闲聊,不吃零食,工作期间确需短时间离岗的,应在交互屏上显示暂停服务,座位半推进,回岗后及时恢复。

三、岗位服务规范

窗口人员要使用文明规范的语言,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百问不厌,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接待申请人时,应主动问候、微笑服务,认真倾听申请人的诉求,耐心解答疑问,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

咨询引导岗。导服人员应面带微笑,平视服务对象,主动问候服务对象“您好,请问需要办理什么业务”,不得斜眼、藐视,不得板脸冷对、面露难色,不得大声喊叫、言语刺激。若需要引领的,应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把服务对象指引到对应窗口。服务对象咨询业务时,窗口工作人员要面露微笑,使用“您好,请问您办理什么业务”、“别着急,您慢慢讲”、“您要办理的业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等规范用语。对服务对象的咨询不推诿敷衍,应做到有问必答,在业务办理完毕后,正视对方,双手递交材料。不得使用:“你问我,我问谁!”、“别说话,听我讲!”、“讲大点,说清楚!”、“不知道,你问他去!”、“等着,不看见忙着呢!”、“我刚才已经说过了,你怎么还问!”、“我就是这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好了,有本事你去投诉好了!”、“你赶快,要下班了,材料不全就回去!”等语气。

照相室。“请您从中挑选一张满意的照片,作为制证照片”。

自助填表区“您好,请用身份证,按照语音提示在自助填表机上填表。如有疑问,请示意”。

受理区。(举手示意)“您好,请坐!”、“请出示身份证和申请材料”。

 

 

咨询电话:2352381

公示单位: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

监督电话:0902-223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