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入境证件签字注意事项公示
1.签名应为申请人本人的真实签名,且将扫播打印至申请人普通护照的资料页中。出入境时,边防检查机关有权核对申请人签名是否真实。
2.签名应当横向书写,且在矩形框内,大小适中,自然清晰。
3.不得压线或频斜,各字之间距离不超过半个字。
4.签名原则上须以规范汉字签名,少数民族公民可以使用本民族文字填写,但应当与其居民身份证上的民族文字姓名一致。
5.申请表上的签名须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此前签署无效。
6.建议使用0.5m黑色签字笔签名.
7.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申请人可以不签名。
咨询电话:2352381
公示单位: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
监督电话:0902-223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