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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师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涉企行政检查依据
时间:2025-07-03 16:01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第十三师新星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7.《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8.《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9.《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10.《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1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12.《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13.《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5号)
14.《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4号)
15.《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45号)
16.《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9号)
17.《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8号)
18.《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0号)
19.《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8号)
20.《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5号)
21.《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
22.《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
23.《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2号)
24.《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25.《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26.《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27.《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
28.《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