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新星市有无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字号:十三师661300001188)等16家道路运输业户,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超过180天未按要求投入车辆。
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七十条规定内容,我局决定对以上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公示并予以注销。
请相关业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新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通运输局窗口交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详细业户名单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7日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902-2204012
附件:普货业户开业180天内没有投入车辆清单(2025年度第四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