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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处理承诺期未投入车辆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及个体业户的公告(2025年度第四期)
时间:2025-06-03 18:34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交通局

经核查,新星市有无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字号:十三师661300001188)等16家道路运输业户,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超过180天未按要求投入车辆。

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七十条规定内容,我局决定对以上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公示并予以注销。

请相关业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新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通运输局窗口交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详细业户名单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564日至2025617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902-2204012

附件:普货业户开业180天内没有投入车辆清单(2025年度第四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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