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新LB417挂等685辆车(详见附件)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现予以公示催告。
请各相关道路运输经营业户于2025年09月30日前,到师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通运输局窗口办理车辆年审手续,或在兵团阳光政务服务平台提交资料网上办理(网址:https://220.171.4.2:10002/bmfw/),逾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公告时间:2025年09月05日至09月15日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902-220401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