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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证件过期公告(2026年度第四期)
时间:2026-04-01 17:49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交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2025年版)第九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师市交通运输局对辖区道路运输业户有效期即将过期以及过期车辆《道路运输证》进行梳理,并作如下公告

公告期间符合换证要求的经营业户新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通运输局窗口申请换证公告期满仍未换证的我局依法予以注销。

公告时间:202641日至2026413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902-2204012

附件:1车辆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即将过期列表(2026年度第四期)

2.车辆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已过期列表(2026年度第四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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