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宣布作废。
孙浩,遗失证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行政执法证》;执法证件号码:32001317022;证件有效期至2025年8月1日;执法范围:十三师;工作单位:第十三师新星市交通运输局;颁发机关:十三师司法局。
梁豪,遗失证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行政执法证》;执法证件号码:32001317018;证件有效期至2025年8月1日;执法范围:十三师;工作单位:第十三师新星市交通运输局;颁发机关:十三师司法局。
魏紫威,遗失证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行政执法证》;执法证件号码:32001317030;证件有效期至2025年8月1日;执法范围:十三师;工作单位:第十三师新星市交通运输局;颁发机关:十三师司法局。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单位举报(举报电话:0902-2567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