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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2026年交通运输行业大规模设备报废更新补贴公告
时间:2026-09-17 20:55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交通局

       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为方便企业和个人申报,现将交通运输行业大规模设备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以加快推进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为目标,支持报废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营运货车。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见附件)。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二)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

1)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所在师市交通运输局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三)提前报废并新购营运货车: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提前报废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所在师市交通运输局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四)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所在师市交通运输局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五)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611日至202612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六)补贴申报采取线上系统申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应在完成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后及时申报。线上申报通过省级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资金申请系统(https://www.jtsbgx.cn/btzjsq/subsidy qy/login)或者使用微信小程序设备更新快捷通,登录后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作证材料。

(七)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在政策实施期限内向所在地师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在线上系统填报经审核通过后,携带纸质版材料前往现场确认。截日期为20261231日。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购车发票、缴税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申请新购置车辆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购车发票、缴税证明,以及车辆注销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车辆所与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核对后返还)及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车主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书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提供的开户银行账户与车辆所有人名称须一致。

、咨询、办理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第十三师新星市行政服务中心4458室,联系电话:0902-256775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4:0016:00-20:00(夏季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4:0015:30-19:30(冬季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